編者導言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他視察廣東、福建、上海後回京同幾位中央負責同志的談話,提出辦好經濟特區並增加對外開放城市,指導思想是放不是收。
最近,我專門到廣東、福建,跑了三個經濟特區〔29〕,還到上海,看了看寶鋼,有了點感性認識。今天找你們來談談辦好經濟特區和增加對外開放城市的問題,請大家討論一下。
官方注釋 1 條
- 〔29〕 一九七九年七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和福建省的廈門市試辦出口特區。一九八○年五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這四個出口特區改稱爲經濟特區。當年八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這些經濟特區相繼興建。一九八四年鄧小平考察了深圳、珠海、廈門三個經濟特區。經濟特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和經濟管理體制,建設上以吸收利用外資爲主,經濟所有制實行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爲主導的多元化結構;經濟活動在國家宏觀經濟指導調控下,以市場調節爲主;對外商投資予以優惠和方便;特區擁有較大的經濟管理權限。一九八五年以前,四個經濟特區主要進行以創建投資環境爲重點的基礎設施建設,從一九八六年起,致力於發展以工業爲主、工貿結合、農牧漁和旅遊業並舉的外向型經濟。一九八八年四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決議,批准海南島爲海南經濟特區,實行更加靈活開放的經濟政策。我國現有的五個經濟特區,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着對外開放的窗口作用和經濟體制改革的試驗作用。――第51、133、239、366、370頁
第三卷 · 辦好經濟特區,增加對外開放城市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我們建立經濟特區,實行開放政策,有個指導思想要明確,就是不是收,而是放。
第三卷 · 辦好經濟特區,增加對外開放城市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這次我到深圳一看,給我的印象是一片興旺發達。深圳的建設速度相當快,蓋房子幾天就是一層,一幢大樓沒有多少天就蓋起來了。那裏的施工隊伍還是內地去的,效率高的一個原因是搞了承包制,賞罰分明。深圳的蛇口工業區更快,原因是給了他們一點權力,五百萬美元以下的開支可以自己作主。他們的口號是“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
第三卷 · 辦好經濟特區,增加對外開放城市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特區是個窗口,是技術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識的窗口,也是對外政策的窗口。從特區可以引進技術,獲得知識,學到管理,管理也是知識。特區成爲開放的基地,不僅在經濟方面、培養人才方面使我們得到好處,而且會擴大我國的對外影響。聽說深圳治安比過去好了,跑到香港去的人開始回來,原因之一是就業多,收入增加了,物質條件也好多了,可見精神文明說到底是從物質文明來的嘛!
第三卷 · 辦好經濟特區,增加對外開放城市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廈門特區地方劃得太小,要把整個廈門島搞成特區。這樣就能吸收大批華僑資金、港臺資金,許多外國人也會來投資,而且可以把周圍地區帶動起來,使整個福建省的經濟活躍起來。廈門特區不叫自由港〔30〕,但可以實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這在國際上是有先例的。只要資金可以自由出入,外商就會來投資。我看這不會失敗,肯定益處很大。
官方注釋 1 條
- 〔30〕 自由港又稱“自由口岸”,是設在一國國境之內、海關管理關卡以外的允許外國貨物、資金自由進出的港口區。進出港區的貨物免徵關稅,准許在港區內進行改裝、加工、長期儲存或銷售等業務活動。只有當貨物轉移到自由港所在國的課稅地區時,才需繳納關稅。自由工業區、自由加工區、自由貿易區等都具有類似自由港的功能。――第52頁
第三卷 · 辦好經濟特區,增加對外開放城市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除現在的特區之外,可以考慮再開放幾個港口城市,如大連、青島。這些地方不叫特區,但可以實行特區的某些政策。我們還要開發海南島,如果能把海南島的經濟迅速發展起來,那就是很大的勝利。
第三卷 · 辦好經濟特區,增加對外開放城市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中國發展經濟從何着手?有位日本朋友提了兩點建議。第一點,先把交通、通訊搞起來,這是經濟發展的起點。第二點,實行高收入高消費的政策。後面這一點,我們國家情況有所不同,現在全國沒有條件實行高收入高消費的政策。但如果將來沿海地區搞好了,經濟發展了,有了條件,收入就可以高一點,消費就可以增加一點,這是合乎發展規律的。要讓一部分地方先富裕起來,搞平均主義不行。這是個大政策,大家要考慮。
第三卷 · 辦好經濟特區,增加對外開放城市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這是鄧小平同志在視察廣東、福建、上海等地回京後同幾位中央負責同志談話的一部分。他在視察期間寫了一些題詞。在深圳的題詞是:“深圳的發展和經驗證明,我們建立經濟特區的政策是正確的。”在珠海的題詞是:“珠海經濟特區好。”在廈門的題詞是:“把經濟特區辦得更快些更好些。”在寶鋼的題詞是:“掌握新技術,要善於學習,更要善於創新。” )
第三卷 · 辦好經濟特區,增加對外開放城市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