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導言
底本此篇爲一九九〇年二月十七日談香港基本法,僅兩段。文本評價基本法的起草工作,稱其具有歷史意義與國際意義。
你們經過將近五年的辛勤勞動,寫出了一部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的法律。說它具有歷史意義,不只對過去、現在,而且包括將來;說國際意義,不只對第三世界,而且對全人類都具有長遠意義。這是一個具有創造性的傑作。我對你們的勞動表示感謝!對文件的形成表示祝賀!
第三卷 · 香港基本法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 (一九九〇年二月十七日)
(這是鄧小平同志會見出席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的委員時的即席講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於一九九○年四月四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並決定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第三卷 · 香港基本法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 (一九九〇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