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導言
底本此篇爲一九四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以中共中央中原局名義發給部隊的指示,全文僅七段。說明部隊已渡過淮河進入大別山,任務是創造鞏固的根據地並控制中原。
(一)我軍已勝利完成渡過淮河、進入大別山之躍進任務,敵人追擊計劃完全失敗。今後的任務,是全心全意地義無反顧地創造鞏固的大別山根據地,並與友鄰兵團配合,全部控制中原。
第一卷 · 創建鞏固的大別山根據地 (一九四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二)實現此歷史任務,要經過一個艱難困苦的過程,發展半年以上的時間。如不大量殲滅敵人和充分發動羣衆,要想站穩腳跟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應切勿驕躁,兢兢業業,上下一心,達成每一個具體任務。
第一卷 · 創建鞏固的大別山根據地 (一九四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三)應向全軍說明,我們有完全勝利的把握。首先是有陳謝兵團〔73〕在伏牛山、豫西、豫南廣大地區及山東大軍〔74〕在隴海路南北的互爲配合。其次是我當面敵人只有二十三個旅,兵力分散,戰鬥意志薄弱,此次尾我失敗,戰略上愈顯被動。再次是大別山區有長期的革命傳統,且保存有游擊戰爭的基礎,我們有許多本地幹部。特別是黨中央、毛主席的英明領導,全軍上下一致的決心和信心,勝利是有把握的,雖有困難也是能夠克服的。
官方注釋 2 條
- 〔73〕 陳指陳賡(一九○三――一九六一),湖南湘鄉人。當時任晉冀魯豫野戰軍第四縱隊司令員。謝指謝富治(一九○九――一九七二),湖北黃安(今紅安)人。當時任晉冀魯豫野戰軍第四縱隊政治委員。這裏所說的陳謝兵團指向中原挺進時,根據中央軍委的命令組成的陳(賡)謝(富治)集團,下轄晉冀魯豫野戰軍第四縱隊、第九縱隊及第三十八軍、第二十二旅。――第94頁
- 〔74〕 山東大軍 指當時在山東同國民黨軍作戰的陳毅、粟裕領導的華東野戰軍主力。該部受命挺進豫皖蘇,與劉伯承、鄧小平領導的晉冀魯豫野戰軍主力和陳賡、謝富治領導的晉冀魯豫野戰軍陳謝集團實施外線作戰,將戰爭引向國民黨統治區,在以河南爲中心的江、淮、河、漢地區,進行一系列重大戰役。――第94頁
第一卷 · 創建鞏固的大別山根據地 (一九四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四)應向全區羣衆說明,我們是鄂豫皖子弟兵的大回家,他們的子弟在華北勝利了,壯大隊伍了;說明蔣軍必敗我軍必勝的條件;說明我們決不再走。我們的口號是與鄂豫皖人民共存亡,解放中原,使鄂豫皖人民獲得解放。
第一卷 · 創建鞏固的大別山根據地 (一九四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五)在軍事上,我們在最初一個月內,不求打大仗,而是佔領城鎮,肅清土頑,爭取打些小勝仗(一兩個團一次的殲滅戰)。同時,特別注意引導大家熟悉地形,習慣生活,學習山地戰,爲大殲滅戰準備條件。但必須瞭解,如果我們不在半年內殲滅十個旅以上的敵人,就無法使羣衆相信我們不會再走而敢於起來鬥爭,我們也就會遇到更多的困難。因此,任何時候,全軍都必須有高度的戰鬥意志和戰鬥的準備。
第一卷 · 創建鞏固的大別山根據地 (一九四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六)充分發動羣衆及其游擊戰爭,同我們一塊鬥爭,是實現我們戰略任務的決定條件。而我軍嚴格三大紀律八項注意〔75〕,嚴整軍風紀,是樹立良好影響,使羣衆敢於接近的先決條件。各級必須專門檢查實現,萬勿忽視。
官方注釋 1 條
- 〔75〕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是毛澤東等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爲中國工農紅軍制訂的紀律,其具體內容在不同時候和不同部隊略有出入。一九四七年十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對其內容作了統一規定,並重行頒佈。三大紀律是:(一)一切行動聽指揮;(二)不拿羣衆一針一線;(三)一切繳獲要歸公。八項注意是:(一)說話和氣;(二)買賣公平;(三)借東西要還;(四)損壞東西要賠;(五)不打人罵人;(六)不損壞莊稼;(七)不調戲婦女;(八)不虐待俘虜。――第95、119、162頁
第一卷 · 創建鞏固的大別山根據地 (一九四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這是鄧小平同志起草的以中共中央中原局的名義向所屬部隊發出的指示,八月三十日又以劉伯承、鄧小平名義上報中央軍委。毛澤東同志閱後批示,轉發彭德懷同志、東北局和華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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